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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aintom

《等爱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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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6 23: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九十七章

  我当然不会象放弃陈圆那样放弃王蕴。已经到手的美人就这么放弃,只能说我是只蠢到家的笨驴。而我也的确喜欢王蕴,不舍得放弃。
  我决定向王蕴妥协,向她道歉,并保证以后类似的事情不会再发生。而且我确实也采取行动了,我让宿舍的每个人都向我保证,鉴于王蕴不喜欢别人对她说三道四,以后不准再在别人面前提及我和王蕴的事,尤其有关肉体接触方面的事。宿舍几人申明坚决支持我,只要我泡王蕴的大旗不倒,便为宿舍争光,让他们做什么都可以。我觉得这几个家伙有时虽然可气,但关键时候还是很够义气的。

  我精心策划了一次补偿的机会。

  既然是补偿,当然就要付出有牺牲。我牺牲的是我的睡眠时间。我知道王蕴很喜欢运动,特别是晨起跑步。所以她的身材很好,身上没有一块赘肉。王蕴晨跑的时间大概是六点半。往常此时正是我睡得如猪的时候,也是我们全宿舍睡得如猪的时候。不过这也正常,我们全宿舍都属猪。

  第一个早上,我把闹钟调到六点十五分,闹钟把大家全都吵醒,每个人都毫无怨言地醒来,把头探出蚊帐,睁着迷迷糊糊的眼,神智不清地对我说:“去吧,小心点。”

  于是我挣扎着爬起,摇摇晃晃地洗刷完便偷偷摸摸地猫在走廊上等着王蕴跑出楼,然后又远远地跟着王蕴探清了她的跑步路线。王蕴的视力没我好,只要我和她保持着足够的距离,不用担心她会发现我。虽然我觉得这么做有点低三下四,下三滥之嫌,但为了得到所爱的女人我认为可以不择手段。而且这种手段细究起来也并非见不得人,我想绝大多数女人肯定会喜欢。

  第二个早上,我把闹钟调到五点四十五分。闹钟又把大家全都吵醒。每个人都略有怨言地醒来,把头探出蚊帐嘀咕了一声“靠,也太早了一点吧。”然后睁着更为迷糊的眼更加神智不清地对我说:“去吧。”并伸出两根手指搞了个非常软弱无力的胜利手势,便一头又栽到在床上睡了过去。

  我跌跌撞撞地拎着一个空矿泉水瓶往沙滩跑去。这是王蕴经过的路线,我想她不会改变。我来到沙滩边的小林子里,里面青草遍地,我开始采集草叶上的露珠。我要把这些露珠在王蕴跑得口渴时给她喝。我想她一定会感动,我在王蕴还没被感动的时候自己先被这个浪漫的做法感动地一塌糊涂。我非常耐心细心地把草叶仅有的一点露珠搞到瓶里,但我又怕被人看到觉得我非常可笑,所以又有些东张西望慌里慌张。

  我觉得此时的我极象一个纯情到骨子里的小男人,尽管我已不是童男之身,但我觉得自己仍然十分纯情,比一般的童男要纯出许多。

  采集露珠的过程非常艰苦,我算准了王蕴跑到沙滩的时间大约是六点五十分前后。我花了约半个钟头的时间才搞到了刚好铺满瓶底的这么一点十分圣洁的露珠。

  瓶子很大,露珠很少,显得很不协调。为了让我的露珠多一点,我本想采用取巧的办法,比如掺一点别的水来冒充甘露。但后来一想这样的想法十分可耻,对王蕴大不敬,这样会把本来非常浪漫的做法变得恶俗起来。所以我还是决定少就少一些,只要纯粹就好,用心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04-8-6 23: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九十八章

  我恭恭敬敬地捧着这一点点的露珠怀着被自己感动的心情站在沙滩边的一棵小树下等着王蕴的到来。
  没多久,王蕴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装远远地朝我跑来。到了近前,我开始朝王蕴微笑。王蕴非常奇怪地看着我十分神圣地手捧着一个空矿泉水瓶站在树下朝她傻笑。但她的惊奇仍然没有使她停下脚步。

  我只好追上说道:“你就不能停下一会吗?”

  王蕴停下来问道:“有什么事吗?”态度依然十分冷漠。

  我朝瓶里指了指:“这是我今天早上采来的露水,虽然很少,但花费了我很大的功夫。曹操有句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人生就象朝露一样短暂,但人生又象朝露一样美好,既然是短暂而美好的人生为什么要搞出那么多别扭呢?如果我有什么错,难道就不能给我机会吗?我不想让这样一件小小的事情而失去你。这些露水是专为你采的,能尝一口吗?算是接受我的道歉。”

  王蕴看着我半晌没有说话,但从表情看得出她明显被感动了。事实证明我这两天的辛苦没有白费,基础打牢了,做一切事情都好办,磨刀不误砍柴功是有道理的。

  王蕴注视我的眼神十分的动人且充满柔情。我想这场景从远望一定很美。清爽的空气中透着一点清晨微微的芳草香,江水如诗般地流过白色的沙滩,沙滩边一棵小树下,一个美人与一个中等偏上一些的小帅哥含情脉脉地彼此注视着,时间仿佛凝固了。

  王蕴怀着无法抑制的感动心情接过瓶子居然把里面的露水一饮而尽。其实我是没想让她把这些露水都喝完的,我只想让她尝一尝,因为清晨的露水太凉,我怕她喝多了会闹肚子。但王蕴却没有顾及到这些,这让我既高兴又感动。

  我轻轻地搂过王蕴在她的脸颊上轻吻了一下,王蕴朝我莞尔一笑,象天边的霞。然后两人迎着朝霞在沙滩边的小路上微笑着跑了起来。

  我觉得这个清晨特有诗意。并因此让我觉得宿舍那群睡懒觉的猪是永远体会不到清晨这种诗意的。此刻我是一只清醒的猪,清醒的猪理应得到这样美丽的面庞和这样诗意的清晨。
 楼主| 发表于 2004-8-6 23: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九十九章

  自从我和王蕴经过短暂的挫折又重新和好,并确定了稳定的恋爱关系,至此宿舍恋人达到五对。撇开过去谈过的,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是这样排列的。
  第一对,李文和马晓英。二人日复一日地泡在一起,上课、吃饭、自修形影不离,还有很多我们没见到的时间里更是形影不离。整个给人的感觉象对小夫妻。

  第二对,罗杰和夏晴。两人开始鸿燕传情,就象当时我和陈圆。当然他们和我还是有着显著的区别,他们是先搞上再传情,而我是没搞上先传情,基础比他们不牢靠地多。

  第三对,破破和丢丢。两人成为学校的一道很奇怪的风景。破破小鸟依人,丢丢大鸟护人,两人象浆糊一样地粘。以至辅导员有些看不过眼,找破破谈了几次,但破破依然我行我素。我们明显感到这两只鸟在相互依靠的过程中,破破这只小鸟脸色越发地苍白,而丢丢这只大鸟的脸色越发红润起来,我们简直可以肯定是破破经常迷失在丢丢胸脯里而丢丢惯会采阳补阴的缘故。

  第四对,王柏拉和他的小老乡。柏拉仍然扮演着精神恋的角色。按他的说法,他和那女孩是好上了,但他们依然连手还没牵过,我不明白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好。

  第五对,当然是我和王蕴。由于了解了王蕴不喜张扬的性格,我则仍然信守地下工作原则,白天绝不和王蕴走在一起,但尽管如此,我们两人相好的事仍如秋风拂遍校园。

  由于我的加入,宿舍恋情开始占据上风,并对其他三人呈一种高压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陈热有些坐不住,象热窝上的蚂蚁,关于他和谢婷婷的暧昧后来事实证明是他自作多情。所以他便扯上汤宁,象我和破破当时那样开始频频在附近中专学校一带出没。

  宫沉也沉不住气了,居然一时冲动,再次可悲地重蹈了覆辙。

  宫沉这次喜欢的女孩倒不比他大,反而比我们低了一届,在计算机系,长得颇有些资色,我们给她的代号是“计算一号”。宫沉时常在走廊上看着女孩在楼前来来往往。终于有一天,宫沉看着女孩从女生楼里走出,再也忍不住了,闷声不响地冲下楼,把女孩截在路上。

  我们从楼上看下,宫沉这次拦截比两年前食堂拦截并未温情多少,我们依然清楚地看到宫沉因紧张而扭曲的脸。女孩一脸地愕然,然后羞红了脸,扭头跑回女生楼。虽然这次宫沉没遭到白眼,但和遭到白眼的结局是一样的,二者之间的差别只在于不同的女孩拒绝这种冒失鬼马路求爱的方式不同罢了。

  宫沉又失恋了。我们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是愚蠢的,宫沉就是这么一个愚蠢的人。但我们看他越发沉闷地斜倚在床前或是伫立在走廊上遥望天边,也实在不忍再说他些什么。宫沉经过两年多的痊愈,好了伤疤忘了疼。他可能忘记了自己当时是怎样受到重创而倒下的。而那时我还赞叹他倒下的壮美,但现在时过境迁,这次实在没什么可以呕歌的地方了。

  我想宫沉是不是只会这种非常单一的求爱方式。这种求爱从形式上和拦路抢劫没什么区别,但从实质上,由于宫沉偏偏做不到以武力为后盾,徒有拦路抢劫之名,没有拦路抢劫之实,不遂心愿是理所当然的。从他鲁莽的举动来看,宫沉比土匪更土匪。土匪以温文尔雅为自己博得了王柏拉的美名,而宫沉则以两次的失败为自己戴上了土匪的绰号。我们宿舍一致决定从此以后叫宫沉为土匪。这并不是落井下石,实在有些用心良苦,主要想通过这个绰号对宫沉时时起到警醒作用。

  这个想法是受到勾践的启迪。越王勾践被夫差羞辱一番后便找了一帮人,在他每天早晨做完春秋大梦醒来,睡眼惺松迷糊之时,在旁边一声断喝:“勾践!你忘了你的耻辱了吗?”于是勾践一阵哆嗦,睡意全失,开始舔起苦胆。这才有了后来的一幅对联“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我们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一声大喝:“土匪!”于是宫沉一叽呤,顿时想起这两次的切肤之痛,再也不会这么闷声不响不和我们打个招呼地拦路求爱了。

  宫沉对土匪的绰号没有表示异议,我们认为他明白了我们用意。但后来我们发现效果并不是很好。当我们喊土匪时往往是王柏拉应声而到,而宫沉反而呆若木鸡。看来宫沉还没有适应土匪的角色,而王柏拉匪性并未完全消失。

 楼主| 发表于 2004-8-6 23: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一百章

  人的习惯思维很难改变。它会在一定的环境下有所淡化,但仍会顽固地扎根在潜意识里,并时时地泛起。
  王蕴以前从未想过会和一个年纪比她小的男人恋爱,虽然我和她只相差一岁。而我也没想过会和一个年纪比我大的女人相好。

  当然从我而言,对这种原来的想法倒不是很在意。王蕴的美貌让我觉得一切都可以克服,年龄并非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而王蕴却和我不同,这也是女人和男人的不同,女人并不看重男人的长相。在初始的狂热之后,王蕴渐渐感受到这种习惯思维的压力。她似乎很需要一种所谓的安全感,而这种安全感对她来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年纪,无论我怎样做好象都不会让她有被保护的感觉。特别是我有把柄在她手上,她对我在宿舍里高谈她的唇无人能及一直耿耿于怀。虽然我以露珠进行了弥补,但还是让她在与我后来的交往中颇有些微词,并以此做为我不够成熟的有力证据。

  我们每周约会三次,在一、三、六的晚上,哪怕雨天也绝不改变。我很喜欢和王蕴撑一把伞在雨中漫步。王蕴紧紧地贴着我,我揽着她的纤腰,校园中极少见人,因此被发现的危险大大降低。我们可以借着更黑的夜色和雨声做一些更放得开的举动。

  当然所谓更放得开的举动并不是那么见不得人的举动,无非是我和王蕴吻在一起更投入更心无旁骛一些。每当此时,我总想把手伸到王蕴的衣里,可就是一直没能得逞。在这一点上王蕴很保守,保守地有时我真想给她下迷药,她只允许我隔着衣服摸。

  一场秋雨一场凉。当王蕴开始穿上毛衣时,我就放弃了想把手伸到她衣里的念头。因为在王蕴衣裳单薄时我没有做到,那么现在里里外外几层衣服我就更做不到了。既然把手伸到衣服里都做不到,那么别的就更别想做了。

  雨中,王蕴说:“我们别太好好吗?如果最终不在一起,那时会很伤心。”

  我无法接受王蕴这样的观点。可能正因为王蕴有这样的观点,才不让我很尽情地摸她。我认为两人在一起时要好就好到底,好得痛痛快快,酣畅淋漓。如果遮遮掩掩,有所保留会很不尽兴。即便要分手那也是以后的事,若是一直想着分手会让在一起的过程一开始就蒙上阴影。我不记得是路易十几讲过:“在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涛天。”我觉得这句话很好,引用到这里就是“分手后哪管它伤心欲绝。”再说我和王蕴两人就一定要分手吗?如果以年纪做为一个分手的理由并不是一个很站得住脚的理由。

  “你真觉得我们有一天要结束吗?难道我们现在结束你就不伤心了吗?”

  “既然开始了,结束又怎会不伤心呢?只是红颜易老,到我老时,你还会这样爱我吗?”

  “你不会老,而我也将永远年轻。”

  王蕴感动得要掉泪,转身深情地看着我,然后非常热烈地搂住我和我吻在了一起。

  这是王蕴第一次主动吻我,在秋雨中,雨水斜打在我们脸上,和着热吻,我感受到了吻的火热和水的冰凉。那一刻我有致命的感动,我真的想和王蕴一起慢慢变老。只是我又微微有些内疚,这句话其实是我在一部外国片中听过的台词,我没想到一句盗版的情话竟让王蕴感动至此,但我在情急之下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话来。如果我只简单地说:“会。”那么这个回答明显得语气不足,分量不够,非但没有创意还让人觉得带有点敷衍的味道而不可信,完全起不到这种出人意料的效果。

  王蕴在我耳边轻语:“要是真和你结束了,我要戴一只玛瑙戒指。”

  “为什么?”

  “因为和你在一起很浪漫。”

  “为什么总想着会分手?”

  “因为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婚姻不需要太多的激情,而是踏实。”

  “我真的不能带给你安全感吗?”

  王蕴点了点头。

  看来在感动之后我仍没有办法改变王蕴,我推开王蕴,有些刻薄地说道“那你嫁给一只公牛吧,它有十分强健的肌肉,这样会很安全。”

  王蕴笑着重重锤了我一下:“你好坏!”

 楼主| 发表于 2004-8-8 02: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一百零一章

  虽然王蕴常想着以后,但总体上并不妨碍我们沉醉在浓酽的爱里。因为我对以后并不想得太多,而且常常以一种轻松调侃的方式叉开这个话题,所以我们从未在这问题上深入地探讨,这样就避免了问题的沉重。
  如果一定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那么我方的观点是:爱不需要去设计,而是让它自然而然地发展,随心所欲,走到哪算到哪。热烈或是平淡终归有个归宿在等着它,就算想了也不见得就能改变得了。痛苦很大程度上就是缘于想得太多,而快乐地过好两人在一起的每一天,并不是值得批判的及时行乐主义,这其实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智慧。

  王蕴的观点我想归纳起来是这样的:爱需要好好地设计,精心地操作。爱不能随心所欲,爱是感性的,但同时更是理性的。如果因为一时的感性而好上,那么好上以后就得时时注重理性。如果确实在理性的思考中觉得当时的感性是错误的,那么对爱就要有所节制。

  如果双方把观点摆得这么鲜明了,那么紧接着一定是一通面红耳赤,然后谁也说服不了谁。也许王蕴会认为我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更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而我会觉得王蕴没有情调,在短暂的生命中不懂得怎样去给自己创造快乐。最后的结局当然是一拍两散。所以我觉得我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是聪明的。我还没有吻够王蕴,我好象怎么也吻不够,每次吻她总有新鲜感,我还没想过要和她结束。

 楼主| 发表于 2004-8-8 02: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一百零二章

  小漩来信了。在我对王蕴的爱越来越不可遏制的时候。
  在信中,小漩仍叫我唐酽哥哥。信中说:刚入学,一切都很新鲜刺激。学校组织了迎新生的很多活动。特别是同乡会,在她刚入校时便找上了她,于是她加入了。同乡会中的男生对她都很热情和照顾。

  对于这点我一点也不奇怪。同乡会中的一贯作风我早已深有感触。同乡会发展男生是想壮其声势,拉拢女生是想谋一已之私。当年我加入同乡会,为清唱泡不到妞而懊悔,痛下决心学了吉它之后,那些同乡会中的老大根本不让我有上场卖弄的机会,虽然我的吉它并不比他们弹得差。后来只是随着他们的离校,我渐渐地在两个同乡会中有了地位,才有了一些卖唱的机会。对于小漩这样的女生,多十个都不嫌多,那些同乡会的男生当然会争先恐后地很热情和照顾,而且只希望小漩接受他们一人的热情照顾。

  紧接着小漩说:秋意渐浓,让她想家了,虽然同学老师同乡都对她很好,但她还是想家,而且这种感情非常强烈,以至她哭了几次鼻子。

  这我也能理解。当初陈圆也是这样的,所以才给我写了信,只是我不知道陈圆有没这么强烈,强烈到哭。

  然后小漩就谈到了这次我和她的黄庐游。由于这段和我的关系比较密切,我想引用一下原文。

  小漩写道:唐酽哥哥,我永远忘不了你带我的这次黄山和庐山的旅游。我爱黄山的险峻瑰丽,惊叹于它的奇石怪松和苍茫的云海。我爱庐山的清幽淡雅,留连于它的山间小湖林间小径。但这一切都还不是让我最不可释怀的。美景易逝,真情永存。我永远记得是和你度过的每一天,永远感受着我和你的每一次哪怕是细微的接触。你牵我的手走过壁立千仞的鲤鱼背,你搂我于怀在寒冷的黄山顶,你拉着疲惫的我在庐山美丽的山间,你吻我在明月下沉静的山中小屋。这一切都深深打动着我,让我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还记得我们在火车上说的话吗?两列火车交会,车中的人交错而过,就象人生再也不会来的偶遇。这一次的旅行,也许就是我们两人一生中再也不会来的偶遇。我不想奢求太多,一次足够,因为这一切太美好。太美好的东西不可以重复。我会把这一切永留在我的心底,最深的心底,没有人能够知道她。这是可以用最美的枫叶来装饰的感情,一段属于我们两人的感情。我爱你,但我仍是你的妹妹。我不会后悔发生在我们间的一切。

  看了小漩的信我感动地无以复加。我又想起了黄山顶上的拥抱和庐山中热吻。我觉得小漩隐隐成了我胸口的痛。真是个让人怜爱的女孩,一个舍不得放弃又必须要放弃的女孩。即便我沉醉在对王蕴深深地爱里,仍然不能阻止我对小漩爱怜的感觉。既然我无法对小漩做得更多,那只有把与小漩曾有过的,做为如小漩所说的不可以重复的美好来珍藏。

  我在回信中谈了和小漩同样的感受,并简单地告诉她我和王蕴的恋情,同时也祝福她能找到自己的真爱。最后我说无论怎样,她都是我最好的妹妹,我最真心对待的妹妹。

  我给小漩的信寄出,有种怅惘若失的感觉。我知道我要彻底地失去小漩了。

 楼主| 发表于 2004-8-8 02: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一百零三章

  我很佩服那些脚踩两只船的人。在王蕴和小漩之间我真的做不到。我只能做鱼和熊掌的选择,而不能做二者兼得的选择。我不忍心伤害她们任何一方,虽然可能客观上对她们都会有些伤害,那也是情有可原,情非得已,总的来看还是没有太大伤害。
  谈到伤害,倒是汤宁被丢丢给深深地伤害了。

  事情是这样的:破破突然有一天非常热心地要介绍丢丢给陈热、汤宁和宫沉认识。之所以介绍给他们三人,按破破的说法是他们三人没有女友寂寞孤单。并很肝胆地说如果三人对丢丢感兴趣,丢丢如衣服,他完全可以拱手相让。这三人都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有些促不及防。我们提醒三人,警防破破有诈。一般情况下男人给男人介绍女人,要么这个女人是这个男人彻底不感兴趣的,要么是甩不掉的。而丢丢对于破破显然是属于后一种,因为破破曾经很感兴趣过。陈热和宫沉也觉得有些不对,质问了破破两个问题。

  一是为什么最近脸色苍白,明显体虚。

  二是为什么以前当我们争着要为吴飘献身时却不把吴飘相让,现在却主动把丢丢相让,这有些不合常理。

  破破无言以对只好耍赖,说他好心被当驴肝肺。唯有汤宁一直以来都关注和垂涎丢丢的胸脯,居然被胸脯冲昏头脑,同意和丢丢相见。走时他丢下一句话:“就算山有虎,也向虎山行。”

  汤宁非常慷慨地请了破破和丢丢在校外的小店吃了一餐饭。吃完饭,破破说有事先走,丢下汤宁和丢丢二人。接下来的事谁也没见到,据汤宁事后所说是这样的:

  他们二人吃完饭,丢丢就带上汤宁参观她的宿舍。她的宿舍原是两人住的,因为同宿舍的女孩外出晚上不归,所以剩下她一人。丢丢打开录音机,让汤宁听她的哈萨克斯坦民乐。这二人交流也困难,所以只能听一些音乐,音乐是没有国界的,相通的。然后汤宁说二人听得兴起,丢丢在宿舍窄窄的空间里跳起了哈萨克斯坦民族舞。由于我们都知道汤宁并没有多少音乐细胞,非但简谱看不懂还五音不全。因此我对他这句话的理解是丢丢一人听得兴起,在宿舍窄窄的空间扭动了几下腰身,胸脯抖动地更厉害了,让汤宁看得无法把持,于是跟着兴起。

  在这样燥动的气氛下,汤宁居然史无前例地文诌诌说了一句:“听乐赏舞不可无酒。”(此句是汤宁原话)便提议买一些啤酒来助兴。丢丢自然高兴,于是也提议:“酒要买多多的,助好大好大的兴。”(此句是丢丢中文原话)。汤宁酒量不好,也就是两瓶多的量,但在海绵体充血的兴奋下竟然一时冲动打肿脸充胖子买了十瓶上来和丢丢一阵狂饮。最后的结局是汤宁拼死喝了三瓶,丢丢轻松喝了七瓶。汤宁拼死和丢丢搞了两次,丢丢还要第三、四、五次,汤宁终于不行。兴头上的丢丢以对中国历史微薄的了解很鄙夷地给汤宁丢下一句:“东亚病夫!”(此句是丢丢中文原话)

  汤宁太受伤了。大约在十一点多一些阴沉着脸回到宿舍。我们都看出他的不对劲来,破破心虚更是问长问短。汤宁坐在床边,紧闭着嘴任凭我们怎么问一声不吭。我们都感觉汤宁好象在攒集着什么。果然汤宁突然一把抓住破破的衣领吼道:“妈的,你介绍的好货!居然说我是东亚病夫,她居然说我是东亚病夫!你为什么不早对我说?”吼完,汤宁非常痛苦地放开破破,抱着头又坐在床上,向我们说起了前面的经历。

  我们都很同情汤宁。我们知道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说不行时的心理感受,尤其能理解汤宁以童男之身第一次上场便被女人说不行时那种深深的刺痛。但我们却也无话可说。我们不能说汤宁喝了三瓶酒搞了两次就很厉害了。别的不说,就说破破,他至少是五瓶的酒量,而且和丢丢混了那么长时间肯定不止一晚上只能搞两次,如果只能搞两次肯定早象汤宁这样被丢丢一脚给蹬了。因此我们只是安慰性地拍了拍他的肩。

  破破很委曲说道:“就算我告诉你她很能搞,你会不去吗?”这句话破破倒是说到点子上了,就算破破告诉了汤宁丢丢的全部,汤宁也一定还会去的。因为一则当破破和丢丢好上时,汤宁就表现出对丢丢极大的兴趣。二则汤宁没有试过女人不知天高地厚。这就象我在初二时的那个理论发现,只有把鱼吃进去了,才知道是带给你营养还是让你拉肚子。在没吃之前肯定是想吃的,等到吃进去后,汤宁发现让他拉肚子了。

  汤宁沉默不语,显然认同了破破的话。破破紧接着也一脸痛苦地说道:“我们宿舍没有一个人对付地了她的,一天至少两次,常常三四次还不满足,不满足便是一脸的不屑,谁受得了?我们全是东亚病夫。”我们揣摸了一下自身的实力,没有人敢反驳破破的话。我们总算明白破破面色苍白以及要介绍丢丢给汤宁等三人的原因。原来破破也是个令人同情的受害者,只不过破破比较坚强,一直没有表露,今天总算有了个合适的时机让他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

  但王柏拉好象还有些心有不甘,问道:“那就这么被她白骂了吗?多少年没有外国人这样骂过我们了。”我们白了王柏拉一眼:“那么你上啊?”柏拉顿时气馁。

  汤宁最终没有因为这件事和破破坏了关系,相反两人反而有些更亲密起来了。《围城》里赵辛楣认为方鸿渐是他的同情兄,我想汤宁和破破也算是同情兄了。只是他们的同情并不是对同一个人的爱情,而是在同一个人身上感受到的耻辱之情,一种男人不能满足女人的羞愧之情。而且这二人还可以进一步地称之为同搞兄,因为他们都搞过丢丢。

 楼主| 发表于 2004-8-8 02: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一百零四章

  我统计了一下,至汤宁止,我们宿舍受伤害的人次达三人五次。
  宫沉求爱两次不成,受伤两次。破破对李延求爱不成,做爱又被丢丢所辱受伤两次。汤宁做爱被丢丢所辱,受伤一次。让我们宿舍损失最大的就是丢丢,一人让我们宿舍两人受伤害,并因此吓倒了其余六人,全宿舍都感到在丢丢面前抬不起头来。本来陈热也应该列入统计数字的,因为他没有追成谢婷婷。但由于据陈热自己所说,其实他对谢婷婷并没有多大意思,只不过当时误以为她对自己有意思,所以便对她也有些意思。因此他并不很受伤,所以便没把陈热列入其中。

  在我做完严格的统计没多久,王柏拉继汤宁之后,紧接着就改写了统计数字。对于柏拉之爱,我早有预言,所以并不很惊奇。但对于柏拉而言却是莫大的打击。他始终不明白自己这么纯粹的一点也不乱搞的爱情也会失败,这让他觉得没有天理。

  柏拉之爱的破灭是这样的:一天王柏拉见他女友和一男人牵着手很亲昵地走在一起,便无比生气地冲上前让那男人滚开,并质问女孩为什么要这样脚踩两只船。没想到女孩非常惊奇地问他,她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女友?柏拉气得说不出话来,憋了半晌才问那女孩,不是女友怎么会常走在一起?女孩反问他,走在一起就是女友么?于是柏拉失恋了。

  失恋的柏拉买了一瓶白酒在床上蒙着被狂喝,被里传出他呜呜的哭声。我们谁也不敢上前劝他,因为他蒙着被明摆着不想要我们劝,而且他手里拎着酒瓶,劝得不好,借着酒劲一酒瓶便会朝我们砸来。柏拉对女人是很纯情,对男人却常常象只好斗的公鸡。虽然我对男人为女人所弃而哭感到很不齿,但我想柏拉这么圣情,也许真是到了伤心处,倒也无可厚非。

  哭了大概一瓶酒喝下去的功夫,王柏拉猛得掀开被子,瞪着通红的眼朝我们恶狠狠地喊道:“我要搞!”破破在一边冷静地提议:“找丢丢吧。”柏拉顿时又气馁了。

  我觉得破破这提议真不错,如果柏拉马上要搞,丢丢的确是个非常合适的人选。丢丢基本上是属于那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人。而且柏拉一时怒起,为宿舍争光也未尝可知。但柏拉似乎在喝了一瓶白酒后仍然比较理智,他也知道他经不起第二次伤害,而且隔的时间这么短。

 楼主| 发表于 2004-8-8 02: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一百零五章

  至此我们宿舍的受伤害人次达到四人六次。宿舍里轰轰烈烈开展起来的恋情受到了挫折,宿舍没有恋爱的人数又超过了恋爱人数。
  我觉得照这样发展下去势头很不好,我担心会成为继王柏拉后的又一个受害者。因为在剩下有三对里,李文和马晓英依然卿卿我我,好象没有什么问题。罗杰和夏晴,平均以一周两封信的频率传情,而且夏晴的第一次失身于罗杰,女人的第一次总是宝贵的,因此罗杰是主动的,应该也没什么问题。至于我,倒是王蕴常常放出风声,老是在我的年纪和安全感上做文章,这让我觉得很不安全而且紧张。

  其实王蕴也并没有对我不好,只是她快毕业了,和我在一起有时会显得忧心忡忡,老想着以后,总觉得我们两人的前景渺茫。这样多次以后,搞得我对以后的信心也产生了动摇。但奇怪的是,王蕴在想着以后会分手的同时,又常常以她特有的方式对我说不要分离。

  比如有一次,我们坐在体育场阶梯的看台上,四周静悄悄的,漆黑一片,没有一个人。王蕴背对着躺在我怀里,轻吻着我的手说,这是我们相好一百天的日子,搞得我大为感动。我自诩很爱王蕴,却一点没去记我第一次吻她的日子,更从没算过这些日子。的确很不细心。感动完后,理所当然地抱着王蕴一阵狂吻。

  接着王蕴在我腿上写着:“如果有一天,不得不分离。”她的动作很轻,虽然我的腿被她写得痒痒的,但没有痕迹的字却一个个地刺在我心里。我想好端端的又提到什么分离,是不是她记着这些日子,然后到分手的时候告诉我,我们一共在一起呆了多少天。或是她本来就没有真心想和我在一起,玩玩而已。接着我又联想到受到伤害的宫沉、破破、汤宁和王柏拉,我觉得简直就是命中注定要成为宿舍第五个受伤害的人。自怨自怜了一番,终于咬了咬牙,我要试探一下王蕴。虽然是试探,但我很怕成真,所以必须咬一下牙下一回决心。

  我有点战战兢兢明显底气不足地说:“那么现在就分离吧,就象你以前所说的那样,免得以后很痛苦。”

  王蕴在我怀里抖了一下,转过身来平躺着看着我,在黑暗中我仍能看到她眼眶有些潮湿。她略有些哽咽地说:“现在就不痛苦了吗?如果以后发现当时分手的选择是错的,难道不更痛苦吗?”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王蕴也还没准备好要分手。

  又比如一次。那是白天。

  我和王蕴沿着江边的小路一直走,拐到一片人迹罕至的小树林。我们靠着一棵古树坐下,看着江边来来往往的船只。以前我们都是晚上坐在江边,看惯了江边的夜景。这一次在白天,江景看得分外分明,反倒有了一种新鲜感。

  王蕴依着我的肩,两人都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王蕴轻轻捧起我的手掌,在我掌上一遍又一遍写着:“不。”这里要说明一点,王蕴很喜欢在我身上写字,有时大腿,有时手掌,有时胳膊,有时脸蛋,我也很喜欢她在我身上写字,这样显得很温情,虽然有时写的字我并不看好。

  我正纳闷着一遍遍的“不”是什么意思,看看周围场景清幽美丽,好象没什么可让人说“不”的。而且刚才我对王蕴什么话也没说什么动作也没做,好象也没什么可以让她说“不”的。这时王蕴又捡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上了“分离”两个字。这样我手上的字和地上的字加起来就是“不分离”。这是王蕴第一次这么清楚地说道“不分离”。

  我觉得王蕴这么写真是用心良苦。她在我手上写“不”是要我把“不”铭记在心。把“分离”两字写在地上,说明“分离”是应该被遗弃的。而且我想她之所以不把“不分离”三字都写在我手上,可能是我的巴掌不够大。若都写上,三个字必然要重叠,这样就起不到字字千钧,振聋发聩,清晰鲜明的效果。我又是一阵无法控制的感动,然后又是一通热吻,而且这一次王蕴似乎有些前所未有的动情,竟发出了轻轻的呻吟声,以至我终于成功地将手伸进了王蕴的毛衣里。

 楼主| 发表于 2004-8-8 02: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上钩》

第一百零六章

  终于到了1992年元旦的前夜。我为自己一直还没成为宿舍第五个受害者就要迎来新的一年感到高兴。去年此时,我还正为泡不上王蕴而焦燥痛苦,今年此时,我已可以和王蕴一起共度这除旧迎新的一夜。
  为了庆祝新一年的到来,我决定和王蕴去奢侈一番。这一晚王蕴外套一件黄色的昵大衣,里面一件红色紧身毛衣。由于大衣的扣子没扣,在看上去宽松飘逸的同时,又显得曲线毕露,丰腴动人。我也给自己的头发打上摩丝,这样显得更精神些。

  我想用自行车载一回王蕴,我从没载过她,因此也从没感受过王蕴坐在车后抱着我腰的感觉。我唯一的一次载女人的感觉那是载着李延。我有这样的想法是受到电影电视的影响。一对情人,男的非常辛苦地骑着,女的非常柔情地搂着男的腰靠在他的背上,这样给人的感觉比较浪漫。今晚我想体会这种浪漫,虽然辛苦一些但也值。但王蕴见到我笑嘻嘻地把破车推出来便皱了几下眉头,我知道她的意思,而且我认真想了想,这车确实也太破了,用这样的车载王蕴实在是委曲她。于是我们改坐公交车去市区。

  到了市区,夜色已黑,华灯初上。我们找了家较为雅致的西餐厅坐下,点了两份的牛排。西餐厅的情调很好,放着我喜欢的《献给爱丽丝》、《秋日私语》等钢琴曲,让我很有共鸣。

  我和王蕴之间点着一根蜡烛,我们就着烛光相互凝视着对方,王蕴的脸在烛光下透着潮红,娇艳动人。我觉得在这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里,吃西餐是一种很明智的选择。若吃中餐满身油烟不必说,满室大放光明还有嘈杂的气氛就让你少了那种朦胧悠扬的氛围。

  我要了一份六成熟的牛排切得很专心很亲苦。这时不知什么候我的身边站了一个男人盯着王蕴看了一会,小心翼翼地问道:“是王蕴吗?”

  王蕴很诧异地抬起头,看了看那男人,惊奇地问道:“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也跟着王蕴很诧异地抬起头,打量一下这个男人。我发现这是一个比我老的男人,大约二十七八岁,谈不上很帅,但还算过得去而且有点男人味。

  那男人说:“你不记得了吗?以前我家在你的隔壁,后来搬走了。”

  王蕴恍然大悟“啊,是你啊。好多年了,都快不认得了,这么巧,今天在这遇上。”

  “是啊,真巧,六年了,那时你还是个小女孩,现在出落得这么漂亮了。”

  王蕴笑得很高兴。

  我看王蕴对那男人笑便来了气。我觉得这男人的话讲得狗屁不通,而王蕴也不用脑子分析一下就笑得这么开心。这男人短短的一句话就有两大破绽。一是说六年前王蕴还是个小女孩。我算了算,六年前,王蕴十六岁,十六岁是年龄的一个很重要的分水龄,十六岁的女孩正在发育怎么也得算是个少女,而且正是青春欲滴的时候。而这男人居然说十六岁的王蕴是个小女孩根本一点生理卫生常识都不懂。二是说王蕴现在出落得这么漂亮。王蕴现在漂亮不假,但给他这么一说好象王蕴以前是只丑小鸭,现在女大十八变才出落地漂亮了。而据我估计王蕴一定从小到大都很漂亮。若是当时和现在面目全非,他能认得出王蕴并站在这一幅要流口水的样子?

  这个男人让我很不爽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好象当我不存在,至始至终都是眼睛直钩钩地盯着王蕴。而王蕴也不向这男人介绍我是她的男友。

  那男人给王蕴留了一张名片,并向王蕴要了一下地址走了。走之前总算瞥了我一眼。我有种无名火,很想冲上前去狠踹那男人屁股一脚,让他来个前仆并掉两颗大门牙。但我还是硬生生地忍住了。我埋头狠切牛肉。

  王蕴看着我这样子笑了,说道:“怎么了?吃醋啦?”

  我抬起头做出一幅蛮不在乎的样子说:“吃谁的醋?就他?”紧接着又低头猛切牛肉。

  王蕴放下刀叉,双手托着下巴,很认真地看着我问道:“牛肉和你有仇吗?”

  我摇了摇头。

  “那为什么这样切它?”

  “我把牛肉当你来切了。”

  “我这么可气吗?”

  “十分可气。”

  “就算可气你忍心切我吗?”

  我摇了摇头。

  王蕴撅起嘴给了我个飞吻。我所有的怒气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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