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71|回复: 0

证 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3 08: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科恩去找律师:“博士先生,您看,格林这个无赖都写了些什么?说我该还他2000银币,否则就要控告我,我敢发誓,我这一辈子从未从他手里拿到过2000银币!”
  律师:“那么事情就非常简单了,秘书小姐,请录下我的话。由于我从来未从您手里得到过这样一笔借款,因此对您的起诉不予理睬……”

  “哎呀,博士先生,错啦,完全错啦!您是在哪里学的法律?秘书小姐,您这样写:在我早已还清您2000银币之后,对您的控告我不予理睬……”

  “科恩先生!您刚才说您敢发誓从未从他手里借过钱!”

  “那么,我得到过吗?”

  “那您为什么要写上您已经还掉了?”

  “博士先生,您瞧:如果我照您所说的那样写,那么最后他就能举出两个证人来证明他给过钱……而照我的意思写,那么证人就必须由我来提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温柔网 ( 浙ICP备13033583号-8 )

GMT+8, 2024-11-24 12:06 , Processed in 0.03602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