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 发表于 2010-6-2 12:46:10

原来是你

法官看了一下被告,忽然觉得有点眼熟,于是便问, “请问我以前见过你吗?”被告满怀希望的回答说:“是的,法官大人,去年我是你家小孩的家教, 教拉小提琴的那个,记得吗?”

“哦”法官恍然大悟,“是你啊!那就多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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